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鄂价能交 [2008]147号)文件精神,我省未单独核批上网电价的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到每千瓦时 0.23元(含税,下同),提高 1.7分钱;省电网对恩施州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2分钱;补偿冰雪等灾害造成的损失,湖北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0.45分钱。为疏导恩施州电网电价矛盾,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 7月 24日,省物价局出台《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恩施州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 [2008]18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虑到国家提高我省趸售电价和未单独核批上网电价的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以及冰雪灾害对电网的影响,决定提高恩施州电网销售电价。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这次不作调整(具体销售电价见下表)。
二、列入销售电价的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每千瓦时 1.88分钱(不含税),税收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8]47号)执行。
三、列入销售电价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农网改造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1.18分钱(另外原电建基金改农网还贷资金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变)、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每千瓦时 1.88分钱,均不执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和分时电价。
四、对民政部门发有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 5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按销售电价表中低保家庭电价执行。超过部分执行普通居民生活电价。
五、按照国家规定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 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上述 8个行业的淘汰类企业在对应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 0.2元执行;对限制类企业在对应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 0.05元执行。
六、恩施州境内未单独核批上网电价的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按每千瓦时 0.23元执行。
七、为促进水电产业发展,本次电价调整随销售电价计入每千瓦时 0.5分钱输电费,由州电网公司统一用于每千瓦时 0.23元的小水电电量上省电网输电费用。各级电网公司应严格执行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
八、恩施州电力总公司向各县(市)趸售电量,执行省电网县级趸售电价(每千瓦时 0.47元)。
九、以上价格从 2008年 7月 2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