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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08-8-22 8:03:15 作者:白长华 来源: 浏览次数:
 
劳动保护,就是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律上、技术上、教育上、管理上和组织制度上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性的保护措施。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就是要构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和谐理念,在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中,有效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权和劳动保护权,维护劳动者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员工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相互相成,密不可分。如何切实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下面笔者结合本企业的基本做法,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现状

   宣恩县电力公司于1999年5月成立,现有在岗员工460名,其中,从事一线(发、变、供电)工作岗位的有301名,从事管理工作的89名,在办公室、后勤及其他岗位工作的有70名。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各级工会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的保护。公司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一是公司按时与全体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和各项专项合同,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二是为全体员工发放了工作服,公司先后投资100多万元,为在岗员工发放各季节工作服9套,并制定了《工作服穿着管理办法》。三是坚持加强员工的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2007年公司投资50多万元建立了员工培训基地,对全体员工进行了轮训,同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上级的培训学习,坚持新员工上岗培训制度,全体员工每年进行“安规”闭卷考试,2008年又组织实施了员工骨干培训,先后开展了“安全知识进学校”、“安全知识进农家”等各种安全知识宣传和竞赛活动。四是重视和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为员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为全体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对女员工进行妇科检查,员工因病住院按比例报销,重大疑难病症全额报销,每年盛夏季节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物资,冬季发放取暖费,缴清了历欠员工养老金,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五是为员工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与环境,按照有关要求,为基层单位及员工配齐安全工(器)具,并定期检测,确保安全,结合规范化管理和文明班组建设与示范岗创建活动,公司对各二级单位的办公条件及窗口与食堂进行了全面改善,确保员工有了一个较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公司坚持企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司组织采取明查暗访等不同形式,对各单位特别是生产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减少员工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公开暴光,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这些卓有成效的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济效益不断攀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信息产业的突飞猛进,电力企业将面对电力技术和设备的不断更新,电力作业环境不断变化,电力建设和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的现状。因此,对劳动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新的挑战。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上,存在一些不够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认识不够到位。当前,电力企业仍然存在着重生产、重基建、重营销的倾向,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中的身体健康、工作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形势下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部分员工和个别干部对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保护员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电力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员工缺乏在生产劳动工作中自觉维护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主动性,存在被动的监督,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劳动保护网络体系。往往误认为劳动保护用品已发放到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是安监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的宣传认识不够。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三违”现象不在少数,直接威胁着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劳动保护人员履职不够到位。虽然公司成立了劳动保护监察组织体系,但由于人员全部是兼职人员,员工劳动保护工作不易落到实处,即使实施劳动保护监察,也存在一种形式和应付。加之,劳动保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新形势下电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电力工会是实施职工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的主体,由于公司工会人少事多,实行的是大政工体制,在完成工会日常工作的同时,既要承担部分政工任务又要肩负着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因此,严重影响职工劳动保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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